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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市机械行业的发展,创造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,保障机械制造、加工和销售企业和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特制定本公约。
第二条 本公约是我市从事机械制造、加工和销售等各项生产、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和行业规范。凡属本会会员均受本公约的约束和保护。
第三条 本会要求所有会员必须做到“八提倡、八反对”:
1、提倡守信用、重合同,反对“坑、蒙、拐、骗、赖”。提倡按照合法、诚信、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,发展同行业之间的互惠互利合作关系;反对以不平等合同或其它手段,坑害蒙骗合作者和用户。
2、提倡质量第一,反对假冒伪劣。提倡把质量作为企业的生命线,严格质量管理,用优质的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取信于社会;反对以次充好和生产冒牌产品,以假乱真。
3、提倡相互平等交流,反对盗窃他人商业机密。提倡企业之间开展双边或多边的技术交流,允许合理、合法地借鉴和使用他人的相关技术;反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其他单位的技术成果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,损害其它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4、提倡公平、公正,反对无序、恶意竞争。提倡各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,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;反对通过媒体或其它方式对自身产品、技术进行虚假宣传及捏造、散布虚假信息,损害竞争对手的企业形象、商誉及其产品或技术的声誉,或在公开报价基础上大幅降价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倾销,干扰、破坏其它同行的合法竞争活动。
5、提倡遵纪守法,反对行贿索贿。提倡增强法制观念,把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结合起来,在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,不搞违法乱纪行为;反对通过行贿、回扣等手段,获取项目承包权或市场销售份额、从中得到正当竞争不能实现的利益和有利的市场地位。
6、提倡安全生产,反对违章操作。生产必须安全,各相关企业应遵守《安全法》,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,并指定专人负责;反对违反操作规程盲目生产。
7、提倡以人为本、善待员工,反对苛待盘剥。提倡尊重员工的人身权益,关心员工的切身利益,切实履行用工合同,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劳动保险等;反对拖欠、克扣员工工资和未依法保护员工。
8、提倡致富思源、回报社会,反对偷税漏税、只求个人致富。提倡照章纳税,积极参与扶贫助困和光彩事业;反对做假帐偷税、漏税、编税和逃避税务监督。
第四条 各会员企业均有义务宣传本公约,教育本单位员工按照本公约从事业务活动,并在本单位内部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,保证本公约的实施。机械制造、加工和销售单位因其它机械制造、加工和销售单位违反本公约,使其利益受到侵害时,有权向本会申诉,请求协会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第五条 对于违反本公约的企业和单位,本会将依照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本公约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:
1、劝阻违规者停止违约行为,并自行消除影响;
2、要求违约者赔偿其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的损失;
3、在本行业内通报进行批评,责令其改正并消除影响;
4、通过媒体公布违约者违约行为;
5、协会会员严重违约的,将取消其会员资格;
6、号召、组织协会会员单位和全行业共同抵制违约者。
第六条 本公约由本会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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